川南网3月12日讯(杨家金)建设银行泸州分行自3月1日以来,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 据建行泸州分行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行此次宣传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投资,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宣传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法定权利。 该行为确保本次宣传活动效果,专门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分行统筹部署,统一在全行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内容,印制宣传手册、宣传标语、X展架等提前配送到支行、网点;各支行、网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客户咨询,并在显著位置醒目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和处理流程。3月9日、10日,该行所辖营业部、城北支行、纳溪支行、泸县支行、合江支行、叙永支行、古蔺支行分别在所在区、县人流量大的位置,开展设点集中宣传,向广大市民群众散发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手册、安全用卡、远离洗钱与高息借贷及非法网络等宣传资料,宣讲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和新消法相关规定,提示客户保管好银行卡及密码、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切勿点击不明网站链接,引导客户学习金融知识、了解金融产品、识别金融风险、维护自身权益。该行的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受咨询420余人次,收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