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自贡市2016年“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补助资金使用方案》,明确对参加相应活动的企业或承办单位实行定额补助,以更好地打响“自贡造”、“自贡味”。 据介绍,“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和“川货全国行”是2016年省政府主导和部署的重大市场开拓活动。记者了解到,此次我市出台补助政策,旨在继续推进我市这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各类企业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 其中,省级资金的支持范围是对“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三大活动的公共费用(包括公共布展费、场租费、设备租赁费、宣传费等)、企业展位费、服务费等,给予事后奖补。同时,对大型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节庆店庆、优惠让利、延时经营、优质服务、网络营销等线上线下促销进行适当补助。据介绍,支持标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一次性给予承办企业适当资金补助,每次活动奖补不超过3万元。
与此同时,今年我市利用“自贡市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四区、高新区参展企业或承办单位组织“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活动,实行定额补助。即对参加活动的企业或承办单位,在交通费、住宿费及托运费方面实行定额包干补助。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活动每次每户参展企业补助不超过2000元;“川货全国行”活动每次每户参展企业补助不超过7000元。据悉,资金补助申领拨付时间分两次进行,分别在8月31日和12月10日前各进行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