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注意啦! 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学生)和 2018年5月30日前 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 51%以上 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下同),均属招生对象。 小学: 招收2018年9月1日前年满 6周岁 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区域准予推迟儿童入学年龄,但不得超过7周岁。 2018年9月1日前已满7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属新迁入主城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未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证明;属出生入户在江阳区的需要提供幼儿园就读证明。 初中: 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校外少年儿童 区属普高: 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青少年 区属职高: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公民均可报考 招生办法 凡属今年招生对象,具有江阳区户籍凭户口簿报名;2018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下框内的三项资料(下同)报名: ★ 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 ★ 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 ★ 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适龄儿童报名相关信息以户口簿为准。 普通中小学招生严禁重复报名,凡重复报名的应入学儿童,一经查实,取消新生已分配入学资格,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严禁伪造学生假户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报名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来看看“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具体的招生办法!划重点了! 小学招生 报名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6月7日 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2018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到购房人房屋产权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华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指享受货币还房安置但未领取完货币还房款或应享受实物安置但未安置房屋)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泸州市或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到华阳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主城区原则上按社区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即指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按社区划片分配计划内学生。 非主城区各镇街原则上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就近分配入学。 泸州市梓橦路小学校、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师附小、泸师附小城西学校2018年继续实行招生区域托管户口清理。凡属托管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招生领导组统筹分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托管户口有以下几种: a、应入学儿童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 b、应入学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 c、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应入学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 d、单位集体户籍无主城区住房的,公有住房入住不足一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和房租缴费证明) 主城区小学新生由街道报名后,按街道、社区分别归类造册,区普招办按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草拟分配方案,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区政府统一印制,招生学校填发,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7月中旬完成,7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主城区外镇街小学新生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报名情况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拟订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