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八年龙马潭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须知 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初中“学区一体、划片招生”原则和《关于印发龙马潭区2018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泸龙府办函[2018]74号)精神,制定此须知。 招生范围: 2.2018年5月26日前在龙马潭主城区已购房(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买的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0%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适龄子女(简称龙马潭城区购房人子女)。 3.被征地拆迁且有安置房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到龙马潭城区务工或经商)。 主城区户籍是指小市、红星、莲花池三个街道户籍以及安宁街道绕城线千凤路区域内户籍。 报名登记所需证件: 2.龙马潭主城区购房人子女。提供以下三项证明:(1)购房人的身份证;(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加盖银行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正式购房发票及网签证明);(3)购房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被征地人员子女。提供以下四项证明(简称“四证”):(1)市或区国土统征中心征地证明;(2)街道或社区的倒房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4)户口簿。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以下四项证明:(1)户籍信息:外来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务工人员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2)居住证或暂住证(无居住或暂住证的提供房屋赁租合同);(3)就业证明(在龙马潭城区的合法劳务合同或有效工商营业执照);(4)务工单位给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8年5月在泸州市或龙马潭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3个月以上证明。 以上材料均要查验原件,其中“市或区国土统征中心征地证明”、“街道或社区的倒房证明”收原件,其余各项材料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和适龄儿童页)。 报名登记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6—27日。地点:小学:玉带河学校;初中:泸州十八中。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时间:2018年5月26—27日。地点:小学:自行选择到民权小学、齐家学校、罗汉中心校报名就读,额满为止;初中:到安宁中学报名就读,额满为止。 安排情况及公布时间: 第一批(主城区户籍儿童少年):2018年7月底公布划片情况; 第二批(主城区购房人子女、被征地农民子女):2018年8月初公布分配情况,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注: 2.户口本不规范的(过于破旧、手写、每页户号不一致等),请更换后再报名登记。 3.凡是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属于小学新生招生的范围,隐瞒登记的,国家学籍系统查重后无条件退出学校,后果自负。 4.年满7周岁的儿童(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另需提供县级主管行政部门盖章的幼儿园在读证明。 5.严禁伪造学生假户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报名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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