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的家长朋友们注意啦!
招生对象 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学生)和2018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1%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下同),均属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18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8年9月1日前已满7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属新迁入主城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未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证明;属出生入户在江阳区的需要提供幼儿园就读证明。 报名时间 2018年6月4日——6月7日 街道各社区报名时间安排如下,请家长严格按社区报名时间前往报名,避免造成拥挤。
2.2018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主城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项资料报名: (1)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 (2)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 (3)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华阳街道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泸州市或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名。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以下四项材料报名登记: (1)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 (3)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单位给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8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证明。 其中,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失地农民已由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为失地人员缴纳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的,由泸州市或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失地证明和社保局出具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证明;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而总公司在区外,可提供务工单位总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于2018年6月12-13日内持上述资料,属北城街道的到大北街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到南城学校报名登记就读。 报名登记就读学校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予以造册,登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领导组按照登记顺序,将额满后的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 5.托管户清理。泸州市梓橦路小学校、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师附小、泸师附小城西学校2018年继续实行招生区域托管户口清理。凡属托管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招生领导组统筹分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温馨提示 托管户口有以下几种: (1)应入学儿童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 (2)应入学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 (3)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应入学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 (4)单位集体户籍无主城区住房的,公有住房入住不足一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和房租缴费证明)。 报名纪律要遵守 1.小学招生报名严禁重复报名,凡重复报名的应入学儿童,一经查实,取消新生已分配入学资格,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2.严禁伪造学生假户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报名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须查验报名资料原件,交复印件,适龄儿童年龄以户口簿日期为准。 2.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须查验儿童接种证。 3.对列为托管户口有争议的,请监护人提供儿童父亲或母亲的房产证或相关应证材料。
4.介于城区小学生源的不均衡和城区小学招生容纳量限制,继续实行先计划、后报名、再原则上按社区就近分配入学的办法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