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产税实施细则2013征集意见

来源:新闻网 作者:lzp 发表时间:2012-11-30 08:45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办将拟列入我省2013年立法计划的项目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包括修订《四川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业界关注。据记者了解,目前这个项目还处于公开征集意见阶段,是否能够进入明年的立法项目,还有待考究。《四川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是作为省政府规章列入62项立法项目中的,记者在省法制办提供的项目简介中看到,其拟定原因是“为了统一税收政策、规范税收执法、公平税收负担等目的,有必要修订我省的相关规定”,拟立法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减税免税、纳税期限”等税制要素,以及“核定征收”等征管制度。     四川省地税局表示,他们已向省法制办提交了《四川房产税实施细则》这一候选立法计划,是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化。原来,之前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四川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了同样名为《四川房产税实施细则》的文件,但这一文件法律级次低,文体也不够规范,应正式提出,提高其法律级次,使其成为政府规章。     房产税已正式成为官方表态,个人住房房产税一直是各方议论焦点,特别是从今年二季度以来,“以房产税扩大为发力点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说法就不曾间断,湖南、湖北被定为下一轮试点范围的消息也多次传出又被澄清。不过,近一段时间来,房产税扩大试点不再停留在专家学者的呼吁,正式成为官方表态。         谢旭人:逐步在全国推开个人住房房产税     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经济日报》上撰文表示,应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贾康: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至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在中国对于消费住房保有环节实施的税收调整,应该只收高端,不能像美国普遍征收的模式。对真正的豪宅、对多套房的房产持有者要征收房产税,这个调节是符合适当收入再分配原则的。贾康同时透露,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被锁定。          姜伟新:住建部正研究扩大试点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12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积极研究扩大房产税试点,房地产限购政策短期内不会退出。在回答记者有关房产税试点范围是否会扩大的问题时,姜伟新说:“正在积极研究,适当的时候可能还会出台。”     慎重派: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难题在于如何保证公平,如何建立良好的利益协调机制。     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与顾问曲卫东表示,对存量房征税是增加房屋持有成本,能有效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但是,如果房地产供应量跟不上,卖方市场仍然占优,房产税则会转化为交易税,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也增加了刚需的负担。房地产信息只有公开化、透明化,房产税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缓解供需矛盾。     反对派: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直指,房产税是普惠性质不会改变,其核心解决的是政府税收问题,因此只会短期影响房价,长期看只会促使地方政府提高房价。     全经连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表示,如果开征房产税,将会把房产税转嫁到1.7亿的租房人中。现在租房市场是卖房市场,如果这个不改变的话,房主会轻轻松松地把这一年的税转到房租里去了,这太容易了,所以说最终承担这个房产税的就是租房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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