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偿付额为50万元人民币,能够为99.5%以上的存款人提供100%的全额保护!”11月30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向广大储户表达了一个要点——银行不是永不破产的,但给中小储户吃了一颗 “定心丸”——50万元以内的存款安全有保障。
不过,一天后媒体发布的另一条消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签发,定于年内颁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或许,将令龚爱爱、马超群等房姐、房哥、房嫂、房叔们患上“心绞痛”:以往隐蔽的不动产信息将纳入全国统一登记平台,来路不明的巨额财产将难以再藏匿。在此基础上,不动产税的开征也将为期不远,甚至最终取代目前难以为继的“土地财政”。
这两大条例有着重要的共同之处:都是构建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国家不用再为银行的不良贷款行为“兜底”;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后,有利于建立产权清晰、高效流转的全国统一不动产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而且,针对普通老百姓的合法存款和不动产,都将起到更好的保护;但对于来路不明的巨额财产,在相关利益人看来,就未必是好消消息,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国家不用再为银行的不良贷款行为“兜底”;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后,有利于建立产权清晰、高效流转的全国统一不动产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而且,针对普通老百姓的合法存款和不动产,都将起到更好的保护;但对于来路不明的巨额财产,在相关利益人看来,就未必是好消息了——若暴露在阳光之下,你能否经得住群众雪亮眼睛的“拷量”?
不仅如此,两大条例之间还有着密切的关联作用,不动产登记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房产登记,不仅为科学调控楼市及其他不动产市场奠定基础,还将向“房产腐败”亮剑提供“实证技术”。有鉴于此,不动产登记制度被普遍解读为“反腐利器”,将把违规多占房屋的贪腐官员“一网打尽”;而跟进开征的房地产税更被视为 “房价杀手”,将促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甚至引发部分持有多套房的业主抛售二手房,进而引起新开发商品房价格下跌。
对于银行来说,房价下跌势必带来经营风险。任志强几年前就宣称,“房价如果出现下跌,银行和地方政府比开发商还着急”。在南开大学经济学教授钟茂初看来,在以往GDP政绩观的推动下,各大中小城市房地产开发一哄而上,城市规模急剧扩张,各类开发园区、工业园区、商贸园区四处开花,目前出现明显过剩,就是银行经营的最大风险所在——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为依托的项目,动辄就向银行贷款几亿甚至几十亿元,一旦一个市县的大项目破产,就有可能出现数亿元的坏账,就可能拖垮一家中小商业银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非常有利于应对房价下跌带来的银行坏账风险及个别银行的破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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