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部长:房屋使用权有期限 所有权无期限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萍 邹乐 发表时间:2015-03-09 14:02
    编者按:近日,有舆论称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中出现的“使用期限”一栏内容意味着“全国业主变房客”。昨日,国土资源部就此说法正式回应,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国土资源部的官微还解释,“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期限。由于表格文字并未明确区分,还在持续引发“70年产权”讨论。      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进入会场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监察部部长黄树贤、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踏上大会堂北门部长通道的红毯,回答了媒体提出的问题。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      证书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      针对大家关心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姜大明对于不动产权证书中“使用期限”作出回应。他表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使用期限”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姜大明表示,公众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一些误解。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同时也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一项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报道称,“使用期限”一栏内容意味着“全国业主变房客”。对此,姜大明表示,证书有权力类别,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     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对于耕地保护,姜大明明确表示,国土资源部已和农业部合作开展一项工作,就是将耕地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划定为基本农田,让中国人的饭碗有基本保障。姜大明说,划定基本农田按照从大城市到小城市,从城镇周边到广袤农村的“由大到小、由近及远”原则开展工作。姜大明指出,划定基本农田的工作,关键在于城市周边耕地的划定。“城市建设会侵占耕地,城市周边多年形成的优质耕地需要更多保护。”姜大明说,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划定,除了法律规定的比如交通、水利等用途无法避让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占。      网友观点:      @任志强:一个需要通过解释才能理解的法律文书,是极不合理和严谨的重大问题。世界各国使馆能看懂这个文件吗?司法有明确规定吗?划拨土地如何填写?人大代表应列入两会提案!      @张羽的小屋:"不动产权证"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涉及万千百姓身价性命。这么明显的歧意,官家早就心知肚明。为什么不写清楚一些呢?因为直到今天他们也没有就房屋和土地的关系达成一致!房子建在土地上,土地还是国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是因为这个悖论,才出现这种笑话,这也是房产税迟迟无法推出的根本原因。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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