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自己购买房屋的钥匙,对于购房者而言无疑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但现实生活中,不少购房者因开发商延期交房而苦恼。
延期交房,购房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律师认为,是否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期交房,是购房者维权的关键点。 日前,本报房产维权热线接到城北一小高层项目的业主投诉称,他们的购房合同约定是今年3月20日交房,但现在已经7月份了,开发商却迟迟不能交房。◆典型案例
停电影响工期开发商延期交房 华西都市报记者与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赵轲律师一起,来到位于城北北新干线旁的该项目,我们发现,该项目的部分房源大多成为现房。据业主介绍,当初他们购房时,开发商与他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明确约定是2012年3月交房。但直到现在,购买该楼盘的业主均未接到交房通知。业主的说法,我们在购房合同上得到验证。 投诉业主介绍,在开发商延期交房2月左右时,他们曾找到开发商理论,对方称:“因为电力公司断了该项目的施工用电,影响了项目的工期,因此造成延迟完工”。 对于延期交房的赔偿问题,开发商则口头向业主承诺,他们愿意按购房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可时间过去2个多月,业主还是没见开发商的违约补偿方案出台。 为证实业主所说的真实性,记者和律师以购房者身份,来到该项目销售中心,从现场销售人员的口中得到证实,目前他们项目还未交房,他们从公司得到的通知是“预计今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