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少审庭:全国巾帼文明岗背后的彩蝶故事

来源:川南网 作者:余琦 于波尔 发表时间:2019-04-04 10:22
    2015年,“市级巾帼文明岗”,2016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7年,“全省巾帼文明岗”,2019年,“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近日,泸州中院少审庭再获荣誉!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2017年,泸州中院少审庭组建了“缤纷彩蝶”宣讲团。

    2年来,彩蝶们开展维权阵地建设,创建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建立“泸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基地”及两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反家暴庇护中心等。


    她们在家事案件中开展巡回审判,建立社会观护员制度,与高校签订协议在案件审理中引入心理辅导。创建了“缤纷彩蝶”少审工作微信专栏,到泸州电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访谈。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到扶贫村、企业、军营、事业单位开展各类讲座,在张坝社区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组建创文宣传少年小分队......

    在办理家事案件中,少审庭将家事审判与基层社会治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相接合,树立“1+2”审判理念,坚持案件办理+情感修复+权益保障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少审庭树立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权益并重的双向保护理念,从重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犯罪。此外,少审庭还做好做好延伸司法服务工作。探索建立“一发现、两平台、三保护”工作机制,线上+线下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泸州中院少审庭有干警9人,包括庭室负责人在内共有8名女性,是名符其实的巾帼团队!不仅是巾帼团队,她们还是“百变”团队。她们扮演着四重角色,既有法官的威严,也有母亲的柔情;既有医生的细致,也有老师的睿智。


    角色一:法官 她爱较真,多次求证只为明察秋毫

    刘颖 少审庭法官


刘颖送法进校园

    刘颖曾办理的一个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小孩的父亲在二审中提出小孩自愿跟随他生活,还让小孩来到法院进行说明。但是一审时,小孩在老师的监护下表达的意愿完全相反。

    怎样才是小孩真实意愿呢?为了了解小孩最真实的想法,作出对她有利的决定,保护好未成年人的权利,确保她在父母离婚后能够有一个稳定、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刘颖先后5次与小孩谈心,了解她的想法。

    期间,她分别与夫妻双方谈话7次,了解他们对孩子今后生活的看法、打算。

    最后她提请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判决后,她按月回访,确保小孩探视能够顺利进行。

编辑:百说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蜀ICP备12019884号 川南网信箱:597583136@qq.com 版权所有 泸州市马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08 Luzhou Mading wenhua Digital Media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