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制品用材有国标部分不符

来源:新京报 作者:冯静 发表时间:2013-01-17 15:37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实木材质类商品材质进行了质量监测,两家工艺品商店所销售实木工艺品的实测树种名称与标称不符,被令停售。红木行业业内人士表示,大部分红木家具在出售时会按国标出示相关说明书。

两家商店因标称不实被处理

据北京市工商局调查结果显示,市场上仍有部分实木材质类商品标注名称存在问题,与商品的实际材质不符。其中,北京云水缘工艺品商店标称“金丝楠”的实木商品,实测为“铁木豆”或“白兰”;北京广缘圣居工艺品店标称“黑胡桃枣木”的商品实测为“黑酸枝”,标称“崖柏木”的商品,实测为“桧柏”。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监测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

据介绍,实木工艺品是各种以实木为主要原料制作的小工艺品、工艺摆件,其中的红木制品往往具有较高的观赏和收藏价值。市面上常见实木工艺品的原料主要包括紫檀、香枝木、花梨等红木,以及檀香木、白木香(俗称沉香)、桢楠(俗称金丝楠木)等硬阔叶树材,以及柏木、红豆杉等针叶树材。

红木制品用材有国标

据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木材鉴定实验室主任孙书冬介绍,目前针对实木工艺品的生产与流通环节,并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是如果工艺品为红木材料所制,应执行相应的红木制品用材标准。

深圳友联工艺家私有限公司北京地区总经理潘海英表示,“红木新国标”《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约束的是红木家具,红木工艺品可以不根据标准内容出示相关证明,但是应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发布的国标《红木》GB/T 18107-2000来进行生产和销售。《红木》标准一文中也提到,本标准适用于红木家具及其他红木制品用材的经营贸易、检验及鉴定。

据孙书冬介绍,由于工艺品实用功能不大,器物一般较小,检测多出于“鉴别真假”等目的。潘海英表示,随着“红木新国标”出台,目前大部分红木商家在出售家具时,都会根据国家标准出示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等文件,如果消费者购买红木工艺品,可以先了解相关的红木知识,注意商家所标示的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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