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召开的南京市综合改革大会上,公布了《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及十项改革总体方案,其中提到要加快国有房地产公司转型,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参与商品房开发。“国企退出”具体如何实施?由政府主导的保障房建设项目是否也涵盖在内?记者昨日采访了相关人士。
文件原文 加快国有房地产公司转型,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参与商品房开发。 ——《十项综合改革近期重点任务总体方案》 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从商品房等一般竞争性领域彻底退出。 ——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
“原则”二字留有政策空间 此次大会透露,今后将根据功能定位确定集团发展战略,做强做优主业。其中南京市属集团管理层级一律控制在三级以内(含三级),不再保留三级以下公司。同时,推进国有资本从劣势企业和低效参股投资中退出。加快国有房地产公司转型,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参与商品房开发。加快集团所属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在保持国资控股的前提下,重点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加强母子公司管控,2013年建成市属集团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一位与会人员表示,要求国企退出房产开发在南京是首次提出,不过从政策原文上看,仍预留了一定的操作空间。“准确的提法是‘原则上’,这就表明国企退出并非强制性的一刀切,时机成熟之后才会逐步退出。” 保障房业务不在退出范围内 南京市国资委主任黄玉银表示,这里所说的“退出”指的是一般性商品房开发,并不包括保障房在内,也就是说,自去年开始大规模建设的南京四大保障房片区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据了解,所谓“一般性商品房开发”是指竞争性地产,目前市面上的大大小小楼盘均属此列,而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不在这一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