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交车长酒后驾驶的,一律解聘; 2.公交车长发生有责死人事故的,一律解聘; 3.公交车长疲劳驾驶的,一律解聘; 4.公交车长相互竞驶、甩方向、恶意急刹车等带情绪驾驶的,一律解聘; 5.公交车长故意逃避、损毁或屏蔽GPS、3G视频安全监控系统逃避安全监管的,一律解聘; 6.公交车长行车速度超过规定限速50%(含)以上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章行为的,一律解聘; 7.公交车长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接打电话、接发信息或听音乐、打游戏等严重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一律解聘; 8.公交车长把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或非本公司驾驶员驾驶的,一律解聘; 9.公交车长有被公安交警部门记满12分违章违法行为的,一律解聘; 10.公交车长驻车不关断气刹的,一律解聘; 11.公交车长未做到规范停靠的,通报批评并扣减年终奖励; 12.公交驾乘人员未规范着装或未规范佩戴服务证件的,通报批评并扣减年终奖励; 13.公交驾乘人员未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落实座位的,通报批评并扣减年终奖励; 14.企业管理人员未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履职不到位的,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降级或撤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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