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防范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从9月中旬起,泸州全市公安交警以“风险隐患防范整治”为关键,大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秋风”专项行动。 二次醉驾 以身试法 10月3日晚,交警三大队在辖区查获一起驾驶员二次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当晚驾驶员简某某醉酒后驾驶川EX9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与付某某驾驶的青HXXXXX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经群众报警,值班民警赶往事故现场后,对驾驶员简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查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随后将其带到龙马潭区中医院抽血备检,经检验酒精含量高达244.6 mg/100ml。更让人惊奇的是,经进一步查询,原来该驾驶员早在2012年1月就曾在三大队辖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而他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属无证驾驶,此次醉驾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醉驾”。 目前,驾驶员简某某正在按照危险驾驶罪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中。 使用假证 行政拘留 10月17日,古蔺交警查获了一起驾驶员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10月8日上午,古蔺交警在环城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过程中,发现车辆号牌为川E6XXX6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肖某某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随即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差。经进一步查询,肖某某因2018年03月17日在古蔺县辖区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其驾驶证已于2018年08月22日被收缴并依法吊销,其使用的驾驶证为伪造的驾驶证。此外,肖某某还有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驾驶员肖某某已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6000元的处罚。 车辆超员 严处重罚 10月11日,交警三大队执勤民警在九狮山对重点车辆检查中,发现川EE6PXX面包车有超员嫌疑,随即上车检查。经核实,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民警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要求转运超员人员,并依法对该车驾驶员作出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10月15日,泸县交警开展错时错位检查,查获两起面包车超员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核查,两辆面包车都属于接送学生的车辆,交警对乘坐车辆的学生及所属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对超员车辆作出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并将移送运政部门。 刘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