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法院“缤纷彩蝶”普法宣讲队送法进藏区(2)

来源:川南网 作者:曾莲 余琦 于波尔 发表时间:2019-06-04 09:48

    彩蝶飞进法院里,培训交流收获大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为充分发挥藏区人民陪审员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雷刚对乡城县法院20余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雷刚对乡城县法院20余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该院陪审员有机关党委在职人员、社区乡镇农村人员,民族以藏族居多,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法律和审判业务知识。活动中,人民陪审员学习了“枫桥经验”,雷刚就《人民调解法》、诉源治理等相关知识对人民陪审员开展培训;之后,泸州法官与乡城法院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座谈,相互交流学习如何在矛盾调解中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法官走进寺庙里,僧侣学法促和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和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泸州两级法院与稻城县法院共同开展“送法进寺庙”活动。


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斌向邦坡寺僧侣代表发放《宪法》

     “缤纷彩蝶”们来到邦坡寺。邦坡寺位于稻城县北30公里的桑堆镇,有僧侣160余人,寺内的旧加持寺已有846年历史。

     “藏族和汉族,是一个妈妈的女儿,我们的妈妈叫祖国”,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斌用歌曲《一个妈妈的女儿》开场,拉近了泸州法院与邦坡寺僧侣的距离。泸州中院和稻城县法院工作人员向僧侣代表们发放《宪法》,引导僧侣增强宪法意识,做一名合格的公民,牢固树立“爱国爱教、依法信教”的意识,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法维护宗教合法权益,从事宗教事务时要在宪法的范围进行,不能越过宪法的红线。稻城县法院刑庭庭长丁真泽仁用藏语同声翻译法治宣讲活动内容,避免了语言不通带来的传播障碍,有效保障普法宣传效果。


邦坡寺僧侣阅读《宪法》

    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懂法、守法氛围,提升了寺庙依法治寺能力,更进一步扩展了稻城县法院“法启行动”、“同心同向”进寺庙工作,为今后寺庙法制宣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泸州法院还向寺庙赠送了米、油、茶叶等物品,表达了藏汉一家亲的深厚情谊。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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