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部分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互济共用。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实现联网结算,泸州市已完成个人账户共济软件系统改造。
据悉,目前泸州市已开通家庭共济联网结算医院共有12家,分别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泸州市中医医院、泸州市人民医院、龙马潭区人民医院、纳溪区人民医院、纳溪区中医医院、合江县人民医院、叙永县中医医院、叙永县人民医院、古蔺县人民医院、古蔺县中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