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按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而言,参保缴费是一件略显麻烦的事,不过现在好啦,本着简化办事程序,拓展服务渠道,方便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的目的,从2020年5月起,泸州市社保局已授权该市中国建设银行部分服务网点,开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单位参保登记、雇工新增、转移、减少申报审核等业务。 一、服务对象 全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参保需知 按月缴费后,其雇工可按照单位职工身份享受相应养老、失业、工伤待遇。在今年疫情期间同时享受各项“减、免、降、缓”政策。 三、所需资料 PS:温馨提示 2.雇主在泸州市原按纯个体身份参保的(须手动转移雇主到该单位参保); 3.雇主在本市外参保的,需提供其在市外单位参保的依据; 4.申报单位参保完成后,需再新增或转移一名及以上雇工,单位才能正常参保。 5.雇工须参保缴费一个月后才能办理减少,减少时不欠费,并提供与雇主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或协议。
建行受理网点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智慧泸州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