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情况公布如下↓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泸州市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并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夏日炎炎,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