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安法院在深入开展诉源治理过程中,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通过与社(村)创建“无讼社区”的形式,建立“三员”参与、“三步”流程、“一项考核”的“331”机制,逐步形成止讼、化讼、少讼乃至“无讼”的良好氛围。 文武社区村授牌“无讼社区” 江安县夕佳山镇文武社区村是江安县第3个“无讼社区”,辖11个村民小组共1199户5011人,该村一直秉持“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的工作作风,在夕佳山法庭指导下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将村民间的纠纷化解在基层。2018年至今仅有3起纠纷诉至法院。2020年,社区共调解村民纠纷47起,调解率高达95%。 村社干部调解能力培养 社区调解纠纷 “作为‘无讼社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社区将继续深挖解纷潜力,加大对村社干部调解能力的培养,力争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切实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出村(社区)。”文武社区村副书记刘纯楷表示。 社区上门调解纠纷 “在我们的‘无讼社区’社区的人民调解员、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法院的审判员组成社区调解团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江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小波表示,截至目前,全县已挂牌三个“无讼社区”,在“无讼社区”内基层纠纷分别通过社区先行调解、法院“两员”调解、固定调解成果,加大了纠纷前端调解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有纠纷找社区”,并向全社会积极推广形成“有纠纷找村社”的理念,做到止纠纷于未发、解纠纷于萌芽、化纠纷于诉前,真正发挥法院的“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文/图:邹程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