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泸州公安交警再次警示驾驶员切勿酒驾

来源:川南网 作者:刘晓燕 发表时间:2021-01-19 16:00
   酒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公安交警部门重点监管的常态化工作。近日,泸州公安交警1天内处理了2起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

   2021年1月8日1时22分,刁某驾驶川ED89XXX号小车行驶至蜀泸大道一段时,撞上了辅路分道处的路灯杆、防撞桶和绿化带,后经检验其血检结果为91.5ml/100ml,已涉嫌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险驾驶罪。目前,刁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同日1时15分,周某驾驶川AD6XXX号小车行驶至蜀泸大道巨洋高架桥时,穿越道路中心线与一辆相对方向行驶的川EJ1XXX号小车发生碰撞,导致川AD6XXX号小车侧翻,川EJ1XXX号小车受损严重且驾驶员肖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周某弃车逃离现场。后被抓获后其血检结果为37.8ml/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目前,周某因涉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受到罚款2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记24分。



   当下春节临近,是阖家团圆、欢聚一堂的日子,亲朋好友、家人相见难免小酌小饮,加上冬季气温偏低,适当饮酒能让身体快速暖和,为此,泸州公安交警再次警示广大驾驶员:关爱家人、珍爱生命,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牢记安全行驶法则,平安幸福全家!

   文/图:刘晓燕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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