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生效后,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6被告未按约定期限还款,2020年8月19日,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江阳法院通知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6名被执行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在确认其无法履行后,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依法处置查封财产。通过两次司法网拍,2020年12月4日,泸州明德诚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3700万元竞得拍卖物。之后,泸州明德诚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将竞买的上述不动产交与其独资设立的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使用。 江阳法院在交付拍卖标的物过程中得知,被执行人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因债权纠纷,其厂房和办公楼内的设备、产品等资产先后被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法院以及四川隆昌法院查封。同时,该公司已经出现停工停产、拖欠90余名工人薪资70余万元,以及工人多次集体讨薪、供应商集中讨要货款的状况。 面对这一情况,为及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江阳法院立即向重庆江北法院发出协助请求,经协商,重庆江北法院同意江阳法院将其查封的室内物资进行转运存放,并将到达现场给予配合,支持江阳法院的执行工作。江阳法院于2021年1月14日腾空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内的资产,顺利将厂房和办公楼交付给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