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拍卖成交到新企业进场运营,在四家法院的共同协作下,仅用时40天,充分发挥了司法保市场主体的作用。1月18日,江阳法院将腾迁资产交付给重庆江北法院,实现了川渝两地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 同时,为确保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员工顺利就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江阳法院领导多次与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等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月15日,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原公司的90余名工人开始投入生产,并提前把工资发放给员工。至此,三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在5个月内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稳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多赢局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跨区域司法协作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因为有了四川重庆高院签约建立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才有泸州、重庆两地法院密切的司法联动和执行协作,才有民营企业快速的投入生产和转型升级,才有员工合法权益及时的得到兑现和保障。江阳法院在执行该案件时,通过多边司法合作、异地联合执行、多部门沟通协调等方式,助力企业脱困重生,帮助群众纾解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泸州市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文/图:肖则兰 任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