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运”从1月28日至3月8日,春节将至,为保障飞行安全,维持良好的净空环境,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这些喜庆元素将统统被禁止。禁止放飞气球、风筝、孔明灯、航模、无人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什么是机场净空?
飞机在机场起飞降落必须按规定的起落航线飞行,机场能否安全有效地运行,与场址内外的地形和人工构筑物密切相关,它们可能使可用的起飞或者着落距离缩短,并使可以进行起降的气象条件的范围受到限制。因此,必须对机场附近沿起降航线一定范围内的空域(即在跑道两端和两侧上空为飞机起飞爬升、降落下滑和目视盘旋需要所规定的空域)提出要求,也就是净空要求。而为保障航空器起飞、降落等低高度飞行时的安全,按照民用机场飞行技术标准要求划定的一定空间范围就是机场净空保护区。
泸州云龙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包括哪些范围?
泸州云龙机场民航净空保护区域包括距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延长线两侧民航标志各10公里,跑道两端外各20公里以内的矩形区域。主要包括泸县云龙镇、兆雅镇、立石镇、云锦镇、太伏镇、牛滩镇、得胜镇、奇峰镇、潮河镇、海潮镇,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双加镇。安宁街道、胡市镇、特兴街道、长安镇、金龙镇,江阳区通滩镇的全部区域或部分区域。
泸州云龙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泸州市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修建超过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修建可能向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四)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机组视线的灯光、标志或物体;
(五)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六)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鸽子等鸟禽;
(七)放飞孔明灯、风筝;
(八)施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燃放烟花、焰火,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进行飞艇、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等飞行活动;
(九)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及其他可能排放大量影响飞行安全物质的物品;
(十)在机场及其场外专用设施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运行安全的活动。
违反净空保护管理行为典型案例
2020年7月3日12时30分许,四川省绵阳机场接到一市民举报称,有人在三台县芦溪中学放无人机,该区域属于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机场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并赶往事发现场,配合芦溪派出所将涉事男子抓获。经查,该男子使用无人机在芦溪中学内拍摄其女儿放假在操场集合照片,未有任何相关申报审批手续,属于违规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飞行。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该男子作出了行政罚款处罚,并进行了净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重提醒:请广大市民朋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相关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也请广大市民朋友监督检举,如发现上述行为,请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或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830-3893551、18982766133/19982589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