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驾驶人往往为了缩减路程、节省时间而铤而走险,孰不知这种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率,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近日,泸州市就发生2起因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两位驾驶员均因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月4日5时50分许,王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从龙马潭区锦绣路往南光路方向行驶时逆行,与黎某驾驶的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两车受损。 1月13日,史某驾驶川EAXXX0轻型货车沿龙马潭区特兴集镇街道行驶时,突然逆行驶入对向车道,撞向宋某驾驶的川EAXXX9轻型厢式货车,事故导致两人受伤,两车受损。 逆行一时爽,出事终生悔!泸州公安交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员,上路行驶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各行其道,切勿贪图一时方便而违法交规,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文/图:刘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