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不仅关乎自己,还时刻影响他人,因此我国出台《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车辆上路行驶进行规范和约束。但有部分驾驶员依然无视交规,在道路上放飞自我、随意行驶,导致出现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近日,泸州市就出现了4起这样的典型案例。 随意变道。1月13日上午8时许,王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龙马潭区空港大道永寿路口时,未观察左后方车辆行驶状况,突然从最右侧非机动车道越两条车道驶向最左侧小车道,与正常行驶的白色小车相撞,王某因车辆惯性被连人带车撞飞,造成两车受损、王某重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核查,本次事故原因为王某随意变更车道,故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文/图:刘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