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法院“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准选择飞机、列车软卧、高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对一名被执行人陈某,因恶意对抗法院“限高令”,不仅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机票出行,还在出行回来后公开在其微信朋友圈发表对抗法院执行“限高令”的不当言论,责令其在微信朋友圈道歉并罚款5000元。 2021年5月28日,江阳区法院通过调查,发现陈某利用护照,通过非法途径购买前往乌鲁木齐的机票,并在出行回来后,在其微信朋友圈公开发表对抗法院执行“限高令”的不当言论,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6月25日,江阳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线索,被执行人陈某已驾车返回家中,得知情况后,执行干警火速赶往陈某家中,将涉案车辆及陈某依法带回法院。 法院综合陈某的行为,责令其在微信朋友圈道歉并罚款5000元。 文/图:肖则兰 任燕 赵心远 杨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