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法治意识,7月15日,江阳法院江北法庭法官前往江北镇岱宗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20多名村干部、村民旁听庭审。
原告王某四人,系岱宗村某村民小组村民。1999年6月30日,四原告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与被告岱宗村某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期间,因修建国道,四原告的承包地被征收,征收单位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支付给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于2021年1月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提出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方案以征求全组村民意见,经过村民讨论表决,该方案在此次会议上通过。但四原告认为,被告在收到征收单位的补偿款后,未足额支付给原告,村民小组自制分配方案显失公平,便以村民小组截留征地补偿款为由,将该村民小组起诉至江阳法院,要求村民小组按各户被征收土地面积分配征地补偿款。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对村民小组通过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方案是否有效、该分配方案是否符合撤销情形等事实存在较大争议,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及辩论。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表示法庭将给大家留出调解时间,若调解不成,法庭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论,结合全案证据材料,公平公正作出裁判。
“看法官审案子,我们也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以后做事也更有分寸了。”在旁听完庭审后,村民们连声称赞。
巡回审判最终目的不在于“判”,而在于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现场参与旁听,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感受庭审过程的严肃、公正、公开,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