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法院快速执行腾退一厂房,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21-07-23 16:10

   “感谢江阳法院将厂房强制腾空归还给我们,我公司将尽快投入生产经营。”上个星期,江阳法院出动60名干警,前往泸州市高新区某新能源汽车公司,对一起已判决生效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强制腾空厂房,顺利将2万多平方米的厂房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江阳法院2021年开展的第三季度“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 。



   2019年10月24日,泸州某新能源汽车公司与泸州某机械设备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厂房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好租金金额和支付方式。因经营不善,某新能源汽车公司未按时将租金支付给某机械设备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机械设备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将某新能源汽车公司起诉至江阳法院,要求其支付租金,并将厂房腾空归还。



   2020年9月17日,在江阳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某新能源汽车公司自愿支付租金并将厂房腾空归还给原告某机械设备公司。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某新能源汽车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原告某机械设备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某新能源汽车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其从思想上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性,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2021年3月30日,江阳法院到被执行人厂区张贴腾迁公告,要求其于2021年4月9日之前完成搬迁工作,但腾迁公告到期后,被执行人依然不搬迁。


   因被执行人某新能源汽车公司系泸州市高新区招商引资企业,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江阳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听取相关部门意见,最终还是不能自行解决。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2021年7月12日,江阳法院对该厂房进行强制腾迁,进行“硬核”执行。

   7月12日上午8点30分,随着法警队大队长、现场总指挥潘亮的一声令下,江阳法院执行局60名干警立即奔赴腾房现场,开展一场任务艰巨的腾房行动,整个行动分为清点登记组、装卸搬运组、现场执行组、秩序维持组、说服教育组、执行机动组、后勤保障组。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后,按照分工,拉设警戒线、疏散群众,有条不紊地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中,10余名案外人来到厂房门口,情绪激动地说,“我们是这个公司的工人,我们的工资还没有结,这厂房里的东西不能搬!”


   执行法官在初步了解案外人的诉求后,立即联合高新区管委会、泰安街道、被执行人与工人们进行座谈交流,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并为这些员工提供解决劳动报酬的具体方法。经过劝解,在场案外人逐渐认识到阻挠执法后果的严重性,最终同意配合法院工作。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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