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在威严的国徽下,龙马潭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庄严肃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张某某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开庭审理...... 年过半百的张某某为何会走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道路呢? 2015年,张某某、钟某某夫妻二人分别向何某某借款10万元,经何某某催收无果后诉至龙马潭法院,2017年12月,法院判决张某某、钟某某归还何某某借款197000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仍未履行,2019年8月,何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二被执行人限期履行,遂即对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查控。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底之前偿还50000元;于2020年12月底之前将剩余欠款结清。然而,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后的张某某、钟某某,却依旧未按照协议履行。 深挖线索强举措 移送拒执追刑责 2021年5月,法院恢复对案件的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传唤被执行人张某某到法院...... “张某某,你与申请人何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为何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执行法官询问道。 “法官,我现在每个月的社保收入只有1000多元,且还有其他债权人的欠款没有还清,我每个月只能偿还500元给申请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张某某回答道。 为全面调查核实张某某的财产状况,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依法对其随身携带的财物进行搜查,发现其微信账户自2021年2月以来,每月的收支均逾万元,与其自述收支情况明显不符,执行法官迅即责令其说明收支来源,并再次向其告知虚假陈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迫于法律的威慑,张某某向执行法官如实陈述了,在法院执行期间因其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因此将其工资放置于他人的银行账户及微信账号内逃避执行的事实。因张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随后,执行法官将其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聪明”反被“聪明”误,逃避执行终获刑 2021年12月,张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申请人出具了《谅解书》。 6月16日,龙马潭法院对张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结合其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文/图:车松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