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法院:集中审判三起拒执罪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

来源:川南网 作者:文雯 发表时间:2022-06-30 16:10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不仅导致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得到及时兑现,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为奋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龙马潭法院结合“麒麟出击”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有力地震慑了拒不执行行为。
 
   三案集中宣判

   6月30日上午,龙马潭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庄严肃穆,秩序井然,三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在这里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3名区人大代表受邀旁听庭审。最终,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某犯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任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被告人骆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案件一擅自收取法院冻结的租金

   在吴某某、金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但二被执行人在明知法院冻结了其名下位于龙马潭区某处门市、江阳区某处门市的租金后,仍先后三次擅自向龙马潭区某处门市的租户收取租金30500元;2021年6月,陈某某向其名下所有的位于江阳区某处门市的租户收取租金438000元时,被租户以收到法院冻结租金的法律文书为由拒绝。其后,执行法官将二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王某某、陈某某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将收取的租金缴至法院。


 
   案件二:借用他人银行账户隐匿财产

   在林某某申请执行任某、泸州市某建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在执行法官向任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任某拒不履行义务。经查,任某在法院执行期间,明知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仍通过借用他人的银行账户供自己收支使用的方式,隐匿财产、规避执行,且在近一年内均发生了大量的银行流水,其后,执行法官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归案后,任某自愿认罪认罚。


 
   案件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偿还债务

   侯某某申请执行骆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法官向骆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骆某某未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骆某某的微信账户在2020年6月、2021年9月分别有超过2万元、5万元的流水,却并未用于偿还债务,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致使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书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骆某某对其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龙马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罗洪向人大代表介绍了龙马潭法院在“麒麟出击”专项执行行动期间采取的措施与成效,获得了人大代表的一致肯定。唐兴武代表对龙马潭法院“麒麟出击”专项执行行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彰显了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对拒不执行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促使更多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是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让人大代表切身感受到法庭的公正严谨,法律的神圣庄严。梁伟林代表表示龙马潭法院在“联动打击拒执罪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今天的拒执犯罪集中审理,让我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麒麟出击”专项执行行动,就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让我们更加真切地体会到“酒麒麟”法治文化品牌的内涵,就是要“守护老百姓身边的幸福”。
 
   龙马潭法院将以开展“麒麟出击”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执行工作,增强法院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促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推动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助力“三高三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图:文雯

编辑:百说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蜀ICP备12019884号 川南网信箱:597583136@qq.com 版权所有 泸州市马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08 Luzhou Mading wenhua Digital Media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