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责任。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扫码亮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日报告制度。市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等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六、统筹实施核酸检测。按照“市级统筹、错峰安排”原则,2022年10月31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每周组织开展一轮免费全员核酸检测。高速路口、机场、高铁站等卡口免费核酸采样点提供 24 小时服务。优化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在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时段,对防疫人员,建筑工地、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快递外卖、酒店商超、餐饮服务、交通运输、保安保洁等行业工作人员,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市民群众“愿检尽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
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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