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马路上行驶不仅关系着自己的安全,还关乎着他人的安危。但有部分驾驶人开车上路时不守规则、任意行驶,妨碍正常社会秩序的同时还可能存在事故隐患。近日,泸州市就发生了三起这种典型案例: 马路上“走猫步”,妨碍安全 10月26日,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某路段,一辆小车在马路上“走猫步”,妨碍其他车辆安全驾驶。交警一大队随即便便约谈了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并对违法驾驶人处以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10月10日,泸县交警在潮河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三轮车货箱内违法搭载3人,随即将其拦停。驾驶人称自己是顺路捎工友去干活。随后交警向搭乘人员讲解了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同时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11月10日,一辆小车在江阳区蓝安路二段翡翠城路口逆向行驶,妨碍其他车辆安全驾驶。目前,交警二大队已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文/图:刘晓燕(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