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注意 | 泸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制!

来源:川南网 作者:酒城交警 发表时间:2023-07-25 09:00
   经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即日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至黄色预警解除期间主城区执行以下货车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区域道路(不包括二环路);纳溪城区部分道路(紫阳路、云溪东路、云溪西路、人民东路、人民西路一段、永宁路、龙人路、麒祥路、化工大道)。
 
   限行措施:限行范围内,10时-18时禁止货车通行(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的货车和新能源货车除外);其他时间按照申请货车入城证进行管理。
 


 
   解除限行时间:请留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解除预警的通知,以及泸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泸州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104.6交通广播等各类媒体。
 
   交警提醒:
 
   1、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每日10时-18时,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以及新能源货车以外的车辆禁止入城,其他时间按照申请入城证进行管理,同时将减少货车入城证办理数量。
 
   2、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公安交警将配合环保部门加强路面车辆尾气抽测,加大“尾气超标”、“冒黑烟”等车辆的处罚力度;
 
   3、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请广大货车车主尽量在城区外围(二环路)绕行,公安交警将在城区入口关键节点安排值守人员开展劝返工作,请提前知晓。
 
   4、新能源货车享有以下政策:高峰期间城区不限行、入城不办理入城证、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酒城交警”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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