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在实处解在难处 四川省民协会诊“古蔺花灯”促进传承发展

来源:川南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6-07-07 09:11

    川南网7月3日讯 最近,中国民协副主席、四川省民协主席沙马拉毅和四川省民协副主席、秘书长孟燕,率四川省传统村落立档调查、民间文艺专家以及文艺小分队,赴泸开展文艺扶贫和立档调查调研回访工作。先后到了国家级贫困县古蔺马嘶苗族乡、太平镇平丰村、二郎镇红军街社区,叙永县水潦乡海涯彝族村、岔河土司寨遗止和纳溪区乐道古镇,行程1800多公里。每到一地都与那里群众相结合,走村串巷,调查古村落的形态、风貌、景观和物产、风俗、宗教、游艺、手艺等,在马嘶苗族乡采茶节上文艺小分队表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同时在会上赠送了书籍和拍卖锦绣作品《蜀山逸趣图》获得4800元,捐赠给该乡作为文化发展经费。
 



    根据古蔺县委宣传部的要求,今年3月25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了古蔺县分管文化工作部门领导和非遗传承人参加的座谈会,专题研究了如何保护、传承、利用、发展《古蔺花灯》问题。
 



    《古蔺花灯》曾通过3次艰辛努力申报国家非遗均未成功。第四次申报,2014年终于被列为第四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前3次申报中,《古蔺花灯》是属于戏剧型还是歌舞型,专家们都有争议,后以歌舞类型申报成功。古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葛丽霞在发言中说:“古蔺花灯被列入国家非遗后,如何传承、发展、保护,是走戏剧类型还是歌舞类型,心里一直很纠结,因为现在都还有争论,希望这次专家们能给予指导和帮助。通过广泛交流,听取传承人姚占楷的意见,经专家会诊达成“四定”共识:


    定位不能改变。曾参与《古蔺花灯》申报非遗审查工作的四川省艺术研院副院长杨莉说:“前三次为甚么没有成功,主要是定型不准确,一定要走歌舞型,不能走戏剧型。川剧是四川最有影响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走戏剧型怎么也超不过川剧,况且《古蔺花灯》不具备戏剧型的要素,戏剧产生于歌舞,歌舞历史更悠久,这个原则不要变。”


    定向不能动摇。专家们一致认为《古蔺花灯》产生于民间,发展于民间,应还原于民间。本土文化是深透到骨子里的东西,不能改变,联合国强调原滋原味保护,反对政府插手,这一点一定要清楚,坚持原生态保护的方向不能变,《古蔺花灯》也是如此。
 


    定路必须坚持。《古蔺花灯》是个文化品牌,如何发展,大家进行了广泛交流。专家们认为,当前发展文化产业这是主流,太土的东西爱的人才看,年轻人不喜欢看。《古蔺花灯》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条是传统的东西要按照老百姓自生喜欢的路走下去,政府不要去干涉改变。另一条是走文化产业的路,传统文化要与现代文化融入,才有市场。但必须明确,融入不是融化,传统文化的根和魂不能改变。西南民族大学彝学院教授罗曲说:“发展文化产业要处理好发展文化事业的关系,任何产业没有软实力作支撑都是短命的,文化软实力不是靠行政手段,而是靠自觉和自信,因此在坚持两条腿走路中,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定性突出特色。在座谈会上大家围绕《古蔺花灯》在参加中国第十二届“山花奖”民间文艺展演中未评上“山花奖”而获银奖展开讨论,古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葛丽霞说:“他亲自带队参加,和外省参队相比,《古蔺花灯》主要是高难度技巧不夠。”专家认为:“古蔺花灯歌舞已成为我国花灯歌舞海洋中独具代表性的灯类舞蹈之一,从表现内容、表现形式、舞蹈动律都独具特色。“唐二”与“幺妹”的双人造型动作组合如“盘根错节”“膝上栽花”“鸳鸯展翅”“蛤蟆晒肚”等各种造型都具有极高的舞蹈表演性的技巧性,这在同类舞蹈中极其少见,关键是如何发掘。要发展就必须选择传承弘扬其独特性、唯一性,才能逗人喜欢。
 

    此文由泸州市民协整理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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