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近日,合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经合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认定陈明树、邓小玉等48人为合江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截至目前为止,合江县共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2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25名、县级代表性传承人132名。 文/图:刘道为(合江县文化馆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