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合江某医院存在消防违法行为 罚一万元

来源:四川川南网 作者:王明焱 发表时间:2015-01-09 13:02

  为深刻吸取近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防范火灾事故于未然,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泸州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立足当前现有警力,采取网格化分片区排查的方式,对全县的各类单位场所开展监督抽查,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严格依照消防法、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的采取跟踪帮扶整改的形式,查处了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整改了大批火灾隐患,推动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2015年1月6日,合江大队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监督抽查,在检查某医院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医院存在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和第二安全出口处于封闭状态的消防违法行为。检查人员立即现场填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将医院第二安全出口开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立即回到自己岗位。经检查,该医院存在营业期间封闭安全出口和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分别依据消防法和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检查结束后,大队传唤了该医院法定代表人到大队进行询问调查,并通知当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以及现场陪同检查人员到大队说明情况。1月7日,大队依法对该医院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当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以及现场陪同检查人员也对医院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情况说明,证实该医院两项消防违法行为属实。在询问过程中,大队执法人员晓之以理,告知其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对于在火灾事故紧急情况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损失,有效处置火灾事故。该医院法定代表人积极配合大队调查处理,承认此次违法消防法纯属麻痹大意,保证今后在营业过程中,一定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1月8日,大队依法向该医院送达了两项消防违法行为分别处以八千元、二千元,共计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医院负责人立即到指定的银行如数缴纳了罚没款。

  下一步工作中,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将会针对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实际,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推动消防监督管理,强化消防违法行为惩处,加大火灾隐患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切实有效整治辖区火灾隐患,努力构建平安和谐合江。

编辑:吾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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