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老一辈口中的“发物”吃了会怎样?

来源:川南网 作者:百说 发表时间:2020-04-26 10:47

    “医生,我是不是不能吃发物?”

    “医生,我有哪些需要忌口的?”

    “医生,我要忌口多久?”

    ……

    面对这样一些灵魂拷问,不同大夫的理解千差万别,有的主张随心而吃百无禁忌,有的主张高蛋白、辛辣食品全忌,俨然把人劝入空门食草而生。


    “吾之美食,汝之鸩毒”,临床上有很多的患者因吃错食物后,皮肤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导致产生严重的饮食焦虑和恐惧。因此,今天小编赶紧找到了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刘涛主治医师为大家聊聊皮肤病与“发物”“忌口”的那些事儿!


    一、“发物”知多少

    所谓的“发物”是指容易引起疾病发作或加重的一类食物,通常泛指辛辣、燥热、生冷、肥甘厚味的食物,大致相当于西医的“过敏源”和“事物不耐受”范畴。

    中医大致将“发物”分为六类:

    动火发物:烟、酒、葱、蒜、韭菜、狗肉、羊肉、油炸食品、卤制品等。

    动风发物:鱼、虾、蟹、鹅、鸡蛋等。

    助湿发物:糯米、醪糟、肥肉、面食等。

    积冷食物:冬瓜、四季豆、莴笋、柿子等。

    动血发物:白酒、胡椒、菠菜、羊肉等。

    滞气发物:大豆、芡实、莲子、芋头、红薯等。



    二、“忌口”有术

    “忌口”不能一锅端一刀切,首先要讲究一个度,不能望梅止渴,也不能暴饮暴食。

    其次要讲究细心总结,如果吃了某一个食物病情加重了,若多次出现这种情况,那就得忌口,若是巧合,则不需忌口。

    第三要讲究规律,食物有寒热温凉四气之分,人体体质有阴阳之别,饮食习惯也有地域之异,因此必须科学因食因地因人而“忌”,做到辨证论“忌”。

    关于“忌口”时间,大部分人都不需终身禁忌,一般3-6个月后可考虑少量进食。

    三、分病论“忌”

    1、过敏性皮肤病

    荨麻疹、皮炎湿疹等。

    建议不吃或少吃鱼虾蟹、菠萝、芒果、荔枝、蘑菇、花生、芝麻、酒、姜、蒜、牛羊肉等,光敏性疾病应忌食光敏性食物如泥螺、油菜、马齿苋、芹菜、芫荽、柠檬、菠萝、芒果等。


    2、色素性皮肤病

    白癜风、黄褐斑、雀斑等。

    临床上经常有人说,白癜风要忌食番茄、苹果等含维生素C高的食物,实际上白癜风的发病与维生素C没有任何关系,担心维生素C会导致白癜风白斑更白是没有依据的。

    还有民间传言,手术外伤后吃酱油和醋会留色素,也是无稽之谈。酱油主要成分是大豆,在制作过程中会产生有机酸,而有机酸有淡化色斑的效果。食醋主要含醋酸,也可以淡化色斑。

    黄褐斑之类的色素增加性疾病,应当忌食无花果等光敏性的食物。


    3、红斑鳞屑类皮肤病

    银屑病、玫瑰糠疹等。

    忌食白酒、火锅、牛羊肉、狗肉、海鲜等。


    4、脱发类疾病

    斑秃、脂溢性脱发等。

    早期多属实证、热证,应忌辛辣食物,后期属气血不足或肝肾不足,建议多吃核桃、大枣、羊肉等,有的还需适当饮酒,最好是黄酒,具有温经活血,启窍生发的功效。


    5、感染类皮肤病

    单纯性毛囊炎、脓疱疮等。

    应当忌食鹅肉、白酒、辣椒、牛羊肉、大蒜等。

    6、皮肤附属器疾病

    痤疮、脂溢性皮炎、玫瑰痤疮等。

    应限制酒、葱、蒜、辣椒等刺激性食物、多脂多糖饮食(如肥肉、奶油、咖啡、巧克力等)和补品(如阿胶等)。


    最后,刘涛提醒大家,要科学客观的看待“发物”与“忌口”,不是所有的“发物”都需要忌,“忌口”可能是禁食,也可能是少食,一定要把握好度,千万不要因噎废食,过度忌口容易导致营养不良。若您不能明确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欢迎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皮肤科进行咨询。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皮肤科
美丽热线:0830-3165232

专家简介


刘涛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皮肤科主治医师

    从事临床、科研及教学工作近10年,研究方向为变态反应性皮肤病及免疫性皮肤病的中西医诊治,擅长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湿疹、神经性皮炎、瘙痒症、荨麻疹、银屑病、痤疮、过敏性紫癜等疾病,效果显著。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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