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作为全省唯一跻身“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地级以上城市,我市将在创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等方面进行综合试点,努力将泸州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底蕴丰厚、充满活力、独具魅力的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据了解,泸州2013年总人口50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3.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87%。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我市目标为: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7%,实现新增38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实现新增42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基本消除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为实现目标,我市将在创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上,合理确定各级政府、企业、个人等分担比例,同时每年安排10亿元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基金;将全面开放城镇落户限制,积极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在4个县城率先试行城乡统一的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在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融资机制方面,将成立以服务城镇化建设为核心业务的投融资集团;在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方面,将全面简政放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进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并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在中心城区推行三级政府两级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按程序开展县改市工作。 原标题——泸州积极打造全国新型城镇化先行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