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9日召开的中共泸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中共泸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泸州市推进绿色发展,建成“生态文明美丽泸州”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基本形成。 《实施意见》将着力构建国土空间开发、绿色产业、现代城镇、城乡绿化美化、环境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恢复治理7大体系,并重点实施发展空间布局、国土空间管控、生态空间保护、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县城和小城镇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城乡造林增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监督考核、依法治理、社会参与、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江河湿地恢复治理 20 项工程,以此为抓手,实现建成“生态文明美丽泸州”的总体目标。 记者 肖婷 原标题:7 大体系 20 项工程 建生态文明美丽泸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