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46分!泸州市2019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出炉!

来源:川南网 作者:泸州住建发布 发表时间:2020-01-08 10:33
物业管理企业治违履职较好,加分!
获诚信表彰,加分!
发现违建未及时制止,减分!
在物业行业乱象治理过程中整改不到位,减分!
……

    1月7日,按照《四川省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监管的通知》规定,市住建局官方网站“酒城住建”对2019年度全市462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情况进行了公示。


    其中,四川泾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2019年获得四川省房地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民营企业表彰,以及加入省房协及市房协等,获得46分加分,以总分146分位居年度榜首。



    2019年7月,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监管的通知》,自2019年7月6日施行,有效期为5年。将对失信物业进行惩戒。

评级分为五级
受奖励加分,违反法规扣分

    《通知》规定,信用信息基础分值均以100分为基础分值。按记分标准类别予以相应加分、减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录入信用信息系统之日起计算,每12个月滚动一次。“黑名单”不列入记分和滚动周期,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监管期限为三年。

信用信息等级分为五个等级

    ■优秀——信用分值在100分(含100分)以上。

    ■良好——信用分值在80分—100分(含80分)。

    ■一般——信用分值在60分—80分(不含60分)。

    ■较差——信用分值在50分—60分(含50分)。

    ■“黑名单”——信用分值在50分(不含50分)以下,列入“黑名单”监管。

怎样奖惩?
被列入“黑名单”后果很严重

    ■对信用信息等级为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优先推荐市级守信示范企业,优先推荐纳入本市扶持企业名录;在评定表彰、评比竞赛中予以优先推荐;在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优先推荐进入采购名录;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对信用信息等级为优秀的物业项目经理,在评定表彰、评比竞赛中予以优先推荐;在入选物业管理专家时优先推荐。


    ■对信用信息等级为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次的日常检查;在评定表彰、评比竞赛中予以推荐;在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推荐进入采购企业名录。

    ■对信用信息等级为良好的物业项目经理,在评定表彰、评比竞赛中予以推荐;在入选物业管理专家时适当加分。

    ■对信用信息等级为一般的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列入行业主要监管对象;增加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由区县住建部门约谈;限制行业各类奖励评比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在市住建部门接受1日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对信用信息等级为一般的物业项目经理,列入行业主要监管对象;由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进行约谈提醒;限制参与行业各类奖励评比资格;在区县住建部门接受1日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对信用信息等级为较差的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由区县住建部门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措施;取消其参加行业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的资格;限制参加投标活动;在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限制其参与,已进入政府采购企业名录的,清除出政府采购企业名录;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其管理服务的住宅项目进行高比例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在市住建部门接受3日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对信用信息等级为较差的物业项目经理,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由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进行约谈;取消参与行业各类奖励评比资格;在区县住建部门接受3日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被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物业项目经理,记入物业服务行业不良信用档案,存留期为3年,并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列入全市失信“黑榜”名单,采取全市联合惩戒措施;推送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该企业管理的项目,由乡镇街道督促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让其退出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退出;被列入“黑名单”的物业项目经理,3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物业项目服务。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住建发布”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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