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网4月13日讯(杨涛) “凤凰湖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刚刚整理完,现在又开始忙着整理申报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资料。”4月12日,纳溪区凤凰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张安斌在办公室埋头忙碌着。2015年12月,国家林业局林湿发【2015】189号文件同意纳溪凤凰湖开展湿地公园试点工作,3月12日,泸州市纳溪区凤凰湖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成立并授牌,凤凰湖湿地公园成为泸州市首个国家级湿地公园。
凤凰湖(也称马庙水库)位于野鹿溪上,是泸州市的备用水源地,拥有水面157万平方米,蓄水量达1540万立方米,湖长(主航道)9358 米,湖中大小岛屿10余座,湖泊九弯十八曲,由 48 条汉河密布而成,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也是长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水源补给区之一。 据悉,凤凰湖湿地公园以保护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地为核心,通过实施湿地保护、湿地恢复、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合理利用、保护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等工程,发挥其水源涵养生态功能,构建长江上游水源涵养生态屏障,形成凤凰湖区域内安全、稳定、健康的基础水环境,使其水质稳定维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标准。同时,适当开展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及生态旅游等活动,促进纳溪区域经济的发展。 “凤凰湖湖岸边层峦叠嶂,松、杉、翠竹、鲜花倒映在水中,相映成趣,天水一色;湖中水鸟、野鸭、白鹤成群结伴,闲游嬉戏;岛上云集着怪竹奇木、佳兰芳卉,争相斗艳,野猪野兔时而出没。”谈起凤凰湖的特点,张安斌如数家珍。“通过对湿地公园生态的持续修复和建设,把凤凰湖建设成湿地生态系统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湿地景观优美、生态文化繁荣、宣教设施完备、保护管理能力较强的综合性国家湿地公园,同时融入纳溪的湿地文化、酒文化、茶文化和民俗文化,提升湿地生态文化的内涵和层次,使之成为川南一颗闪亮耀眼的明珠,不辱‘西蜀玉珠’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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