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何洪波率队督导泸县龙溪河河长制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云龙镇污水处理厂、云龙镇截污干管施工现场、龙溪河县域出境水笛滩断面等点位,分别听了云龙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雨污管网建设汇报和河长制工作相关汇报,详细了解了泸县龙溪河流域场镇污水收处、雨污分流建设、面源污染整治、水质达标综合措施等相关情况。 何洪波强调,龙溪河作为长江的一级支流,生态地位不容忽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水质从V类逐步改善为IV类,但仍未达预定的Ⅲ类水质目标;针对龙溪河生态流量小、累积污染重、自净能力差等现状,一定要从“控源、截污、清淤、畅流”等方面综合施策,要加快推进场镇雨污分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加强企业尤其是酒类生产企业的排污管控,持续推进面源污染整治等工作,确保河道水质进一步改善。 泸州市龙溪河河长办、市委目标绩效办、市纪委第七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酒业发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航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县级相关单位、云龙镇相关负责人员陪同。 文/图:王世福 王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