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当前,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继续抓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精准防控,有效防范院内交叉感染,医院特将门诊就医、入院办理、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等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来院就诊先预约 除急诊外,专科门诊均应先预约,就诊前请通过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我院已暂停窗口挂号。
就诊当天请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到院,进入门诊请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未先预约挂号者可在现场自助机上挂号。 新入院病人需接受核酸检查 入院注意事项 就诊注意事项 温馨提示 发热病人需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发热病人通道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请遵循医院指引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患者全员进行新冠核酸检测,并依法(不得隐瞒)告知医务人员关于以下信息: 1.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有 “境外旅居史、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居史”; 2.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接触过来自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4.有“聚集性发病史”(2周内在小范围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5.有发热、体温>37.3°C、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保持距离不聚集 建议使用微信或自助机缴费,减少排队。
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来院就诊患者及陪伴人员务必携带好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 住院陪护探视需谨慎 谢绝探视。探视人员可通过语音/视屏问候患者。确需探视病危患者,探视人员需经新冠肺炎筛查,无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及相关症状体征,凭身份证以及患者病危通知书方可探视。疫情期间医院将控制探视人数,缩短探视时间。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0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