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推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关于失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失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信用修复的标准和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近日,龙马潭法院集中向辖区内失信民营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宣传。目前,已有10家民营企业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成功移出失信企业名单;17家民营企业作出修正失信行为的承诺,限期内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通过实施信用修复机制,解决民营企业困难,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更大发展。 许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