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法院巡回法庭惠民普法解心结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19-04-19 10:50

    “服务乡村振兴,法庭主动担当,巡回法庭零距离,通滩法庭我们行。”4月9日,泸州江阳区法院通滩法庭法官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狗咬人纠纷后,高兴地喊出了自己的心声。


    三年来,江阳区法院弥陀、通滩、江北、黄舣四个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自2016年以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600余起,普法宣传200余场次,以此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谐邻里关系。


    镜头一:邻家狗咬人,法官耐心调解

    4月9日,江阳法院通滩法庭在通滩镇平丰村巡回审判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法官们运用法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调解,被告曾某向原告邢某赔偿医疗费4000元。


    2018年10月18日,原告邢某出门干活途经被告曾某房屋外旁边路段时,被曾某所喂养的狗咬伤。当天,邢某要求被告支付狂犬疫苗费用,遭到被告拒绝。

    第二天,邢某的伤口疼痛难忍,在通滩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来到通滩中心卫生院,但由于当时天色已晚,无法进行注射狂犬疫苗。


    第三天,邢某来到通滩中心卫生院注射狂犬疫苗,当时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邢某考虑与曾某是邻里关系,没有住院治疗。

    第四天即10月21日,因邢某的伤口疼痛加剧,再次来到通滩中心卫生院检查并住院治疗,经过12天的住院医治,邢某的病情好转并于11月2日出院。11月5日,邢某到医院复查,未见异常。


    随后邢某将曾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共计8472.46元。

    “作为基层法官,不论案件大小,在每个案件中都努力让当事人感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农村饲养狗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我们法院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成功地调解了这起案子,心里由衷地感到高兴。”审判员张正君说。

    旁听村民肖某表示,要管理好自家的犬只,更要处理好邻里关系。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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