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拍照变得越来越方便、快捷,随手一拍就可记录自己的行程或感悟。泸州男子陈某没想到,自己拍了几张照片却被罚款。怎么回事呢?原来,陈某无视法庭纪律,在旁听庭审时来了个随手拍,被龙马潭法院罚款1000元。 4月10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泸州市首例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刑事犯罪案,40余人列席旁听。庭审开始前,书记员依照法定程序宣布了庭审纪律,明确告知旁听人员未经法庭允许不得拍照或录音录像。然而,当庭审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时,旁听席的陈某利用手机偷拍庭审现场。法警发现后当即对他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暂扣其手机。 陈某擅自对庭审现场进行拍摄,严重违反法庭秩序,龙马潭区法院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陈某诚恳悔过,当庭删除照片并缴纳了罚款。 法官提醒:旁听法院案件庭审的公民同样需要遵守法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文雯 刘焱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