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2019年6月19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一场”庭审进校园 普法零距离 护航无毒青春”的宣传活动。不论是庭审前的普法宣讲,还是庭审现场,都让大学生们耳目一新,特别互动环节更是积极主动参与。经过这次普法宣传,很多同学都对毒品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特别是毒品带来的社会危害,表示不仅要自己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还要发动身边人拒绝毒品。
江阳区人民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沈俊海、刘义春犯贩卖毒品罪案件。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3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接受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制课。
2018年7月18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沈俊海在其居住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大北街住处向叶某、曾某贩卖150元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及少量甲基苯丙胺(冰毒)。随后叶某、曾某被侦查人员挡获,侦查人员当场从叶某裤包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二粒及少量甲基苯丙胺疑似物。经称量,查获毒品疑似物净重0.35克,经鉴定,上述物品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当晚,李某甲,李某乙向被告人刘义春联系购买300元的毒品,并通过微信向刘义春转账支付毒资300元,刘义春遂联系被告人沈俊海,从沈俊海处以260元的价格购得甲基苯丙胺片剂5粒及少量甲基苯丙胺。刘义春将毒品交给李某甲,李某乙后被侦查人员抓获,被抓获后李某主动交出身上所藏匿的毒品疑似物。经称量,查获的毒品疑似物净重0.57克。经鉴定,上述物品内均含有甲基苯胺成分。
当晚22时许,侦查人员对沈俊海居住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大北街房屋进行搜查,现场挡获沈俊海、牛某(另案处理)二人,并在沈俊海裤包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5包,甲基苯丙胺疑似物3包;在卧室茶几上一烟盒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疑似物2包,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2包;在卧室床头柜抽屉一铁盒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疑似物5包,在一玻璃瓶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2粒。经鉴定,上述查获的物品中,除床头柜抽屉铁盒内一包净重1.81克的甲基苯丙胺疑似物外,其余净重40.23克的毒品疑似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经检测,被告人沈俊海、刘义春均吸食了毒品。另查明,沈俊海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多次判刑,刘义春也因犯诈骗罪、犯盗窃罪被法院判过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