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了宜宾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赶紧来看看↓
四川省人民政府 宜宾市人民政府: 一、关于翠屏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撤销孔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花镇管辖,白花镇人民政府驻胜利街39号。 (三)撤销明威镇、王场镇和邱场镇,设立金秋湖镇,以原明威镇、原王场镇和原邱场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金秋湖镇的行政区域,金秋湖镇人民政府驻邱府路41号。 (四)撤销南溪区石鼓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翠屏区沙坪街道管辖,沙坪街道办事处驻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 二、关于南溪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六)撤销林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汪家镇管辖,汪家镇人民政府驻工字街1号。 (七)撤销马家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江南镇管辖,江南镇人民政府驻江正街12号。 (八)撤销留宾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裴石镇管辖,裴石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路151号。 三、关于叙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撤销普安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赵场街道管辖,赵场街道办事处驻民和街1号。 (十一)撤销李场镇、古柏镇和隆兴乡,设立樟海镇,以原李场镇、原古柏镇和原隆兴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樟海镇的行政区域,樟海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街317号。 (十二)撤销复龙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横江镇管辖,横江镇人民政府驻文明街18号。 (十三)撤销泥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蕨溪镇管辖,蕨溪镇人民政府驻上花市街10号。 (十四)撤销古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观音镇管辖,观音镇人民政府驻群益街35号。 四、关于江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六)撤销水清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四面山镇管辖,四面山镇人民政府驻平安大道东段25号。 (十七)撤销蟠龙乡和底蓬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和留耕镇黄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夕佳山镇管辖,夕佳山镇人民政府驻环城路205号。 (十八)撤销仁和乡,设立仁和镇,以原仁和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仁和镇的行政区域,仁和镇人民政府驻桂花街1号。 (十九)撤销大妙乡,设立大妙镇,以原大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大妙镇的行政区域,大妙镇人民政府驻三星街1号。 (二十)将长宁县下长镇划归江安县管辖。 五、关于长宁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二)撤销桃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海镇管辖,竹海镇人民政府驻滨河路329号。 (二十三)撤销开佛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镇管辖,长宁镇人民政府驻城西路305号。 (二十四)撤销三元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铜鼓镇管辖,铜鼓镇人民政府驻三元街35号。 (二十五)撤销梅白乡,设立梅白镇,以原梅白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梅白镇的行政区域,梅白镇人民政府驻东兴路1号。 (二十六)撤销铜锣乡,设立铜锣镇,以原铜锣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铜锣镇的行政区域,铜锣镇人民政府驻同兴街158号。 六、关于高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八)撤销双河乡、潆溪乡和大窝镇,将原双河乡、原潆溪乡和原大窝镇石坝村、龙咀村、百花村、大滩村、陈垇村、新南村、土地村、燕子村、大屋村、天台社区1组和2组以及月江镇安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来复镇管辖,来复镇人民政府驻同心街197号。 (二十九)撤销庆岭乡,设立庆岭镇,以原庆岭乡和原四烈乡下华村、龙塘村、顺利村、中和村以及原大窝镇龙洞村、三块村、太源村、得印村、印田村、川洞村、先娱村、向阳村、天台社区3组所属行政区域为庆岭镇的行政区域,庆岭镇人民政府驻同庆街323号。 (三十)撤销羊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罗场镇管辖,罗场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路187号。 (三十一)撤销趱滩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乐镇管辖,嘉乐镇人民政府驻广乐街1号。 (三十二)撤销落润乡,设立落润镇,以原落润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落润镇的行政区域,落润镇人民政府驻玺润街247号。 (三十三)将胜天镇铜鼓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月江镇管辖。 七、关于筠连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五)撤销高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镇舟镇管辖,镇舟镇人民政府驻兴徙社区1组612号。 (三十六)撤销维新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沐爱镇管辖,沐爱镇人民政府驻荷花路63号。 (三十七)撤销武德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巡司镇管辖,巡司镇人民政府驻胜利街176号。 (三十八)撤销龙镇乡和孔雀乡,设立丰乐乡,以原龙镇乡和原孔雀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丰乐乡的行政区域,丰乐乡人民政府驻中心村2组。 八、关于珙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四十)撤销石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曹营镇管辖,曹营镇人民政府驻凤鸣村4组。 (四十一)撤销下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上罗镇管辖,上罗镇人民政府驻人民路96号。 九、关于兴文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四十三)撤销玉屏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僰王山镇管辖,僰王山镇人民政府驻正街155号。 (四十四)撤销毓秀苗族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丝城镇管辖,九丝城镇人民政府驻僰城大道中段140号。 十、关于屏山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四十六)撤销龙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华镇管辖,龙华镇人民政府驻明清街152号。 (四十七)撤销富荣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锦屏镇管辖,锦屏镇人民政府驻新园街7幢1号。 (四十八)撤销鸭池乡,将原鸭池乡和大乘镇三合村、马脑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屏山镇管辖,屏山镇人民政府驻同心街4号。 上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乡镇行政区划体制。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 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本文内容来源于四川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