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长、沱两江都将禁捕 据江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罗小兵介绍,整个长江泸州段都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2020年1月1日起永久性禁捕。沱江则以流滩坝为界,下游段属于保护区,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永久性禁捕,上游段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十年禁捕。
虽然禁捕起止时间有所不同,但泸州区域内的渔民转产工作是同步进行的,就江阳区而言,长、沱两江将于2020年1月1日实现禁捕。 据统计,泸州市登记注册的合法渔船有800余艘,江阳区有217艘、涉及渔民414人。罗小兵告诉记者,前期已进行摸底、核查和宣传工作,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待区政府审定下发后,就立即开始实施渔民的转产工作。
生物生存环境恶化 禁捕势在必行
近年来,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产量不足10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伴随渔业资源严重衰退,部分渔民为获取捕捞收益,使用“绝户网”“电毒炸”等非法渔具,造成资源越捕越少的恶性循环。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施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部署的重要措施,也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一方面,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国家给予适当补偿,引导渔民退捕转产;另一方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满足全国人民对水产品消费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