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已经进入倒计时,如果您还没缴费,请您赶紧关注“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社保缴费功能页面进行缴费,同时为了保障您能及时退回应退款项,我们为您整理了基本医疗保险退费指南,请您查收。 二、业务受理范围 (二)重复参保退费。缴费人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后,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征地、就业或户口迁移等原因,在本地或其他统筹地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户口已迁移至统筹地区外的。 (三)经办错误退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经办过程中错录或误录险种、档次和资助人员类别等情形,导致缴费人参保缴费信息错误的,一律实行先退费再重缴。凡退费重缴的,由医保部门通过“特殊缴费业务交互”方式重新推送参保登记信息实现缴费。 三、退费时限
四、退费规则 (二)参保人当期所缴保险费中有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一并退费,也可只申请退补充医疗保险;不允许只退基本医疗保险,保留补充医疗保险。
五、退费流程 |